2023年宅基地“新规”来了, 5类人可在农村申请宅基地, 有你吗!

2023年宅基地“新规”来了, 5类人可在农村申请宅基地, 有你吗!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可是“香饽饽”,因为要想在农村建房子,就必须要有宅基地才行。 没有宅基地的话,即便是建了房子也是属于“违建”,是不能确权的,甚至还可能会被强制拆除掉。 就是因为如今和过去不一样了,像之前在农村地区只要圈一块地,自己有钱的话就可以建房子。但是现在农村建房也是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就是一户村民只有一个宅基地。 而且要...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569
《民法典》生效后,农村宅基地能否出租?三权分置是什么?

《民法典》生效后,农村宅基地能否出租?三权分置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什么?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依法享有的宅基地上面建设住宅及附属设置的权利。 换句话说:就是农村居民依法建设自己的房屋和院子的权利。 先回答问题:可以出租,但禁止建设豪华场所。也就是说居住用途、经营用途可以,但对于奢侈消费等违反善良风俗的不可以。 三权分置是指: 宅基地所有权:对用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他属于集体组织; 宅基地...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阅读:23842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陈章书记参加天元乡腊肉加工厂建成挂牌仪式巫溪天元乡万春村打造“腊肉新乡村”农民分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拥有86年农职教底蕴,是重庆市现代农业特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彰显“三农”担当,书写田间故事,自2019年成立重庆市首家“田间学院”以来,育训“三农”人才2.25万人,在三...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29047
大站洞尾村:一幅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大站洞尾村:一幅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干净卫生的公厕、整洁笔直的村道、漂亮整齐的新房、沿溪而建的集装箱民宿,再加上依山傍水、优美静谧的生态环境,走进位于大站镇东南面的樟滩村委洞尾村,一幅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画卷徐徐展开。 如今的洞尾村,一幅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画卷徐徐展开 在2016年之前,洞尾村到处破旧不堪。近三年多来,在大站镇党委政府及村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发挥党建引领...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16443
东大街道北大村:美丽乡村画卷正舒展

东大街道北大村:美丽乡村画卷正舒展

炎炎夏日,南山下凉风习习,“走,去水稻基地跳广场舞走!”北大村村民互相吆喝着。得益于西安高新区东大街道千亩水稻基地项目的建成,村口栽培种植的450亩水稻、莲藕已颇具规模,不久前,西安高新区在北大村成功举办“美丽高新 播种希望”主题农事体验节活动,让水稻基地再次成为家门口的“小花园”“小广场”,成为西安市民周末打卡的网红地。 北大村的变化远...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15747
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扶政〔2022〕3号 扶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务中心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8日 扶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 实施细则(...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15705
农村宅基地没有盖房子怎么办

农村宅基地没有盖房子怎么办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阅读:17259
农村有多宅基地有什么影响? 会被村集体收回吗?

农村有多宅基地有什么影响? 会被村集体收回吗?

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并且宅基地也需要进行确权,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那么在农村有多块宅基地怎么办?会被村集体回收吗?据了解,如果一户有多处宅基地是会被村集体收回的,因为我们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拥有权。 在农村地区出现多??户现象的原因是,过去对农村宅基地的批准并不严格。当农民有更多的钱时,他们想要重建新房并改善自己的生活条...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阅读:16997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费归谁

承包地被征收补偿费归谁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被征收后补偿费用的分配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根据分配方案分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阅读:1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