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

基于《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模式的效力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个人不同意处理其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从民事审判的角度,如何认定该条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者的法律效果,是该条适用的一个难点,需要结合有效同意的要件予以判定。关于同意的要件,不...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阅读: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