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监督"探头" 守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浏览:136 评论:0

  “特别感谢巡察组,要不然我们村里的钱去哪了都不知道!”近日,宁海县委村(社区)巡察第四组对深甽镇村社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对比前期进驻巡察时的场景,老百姓的怒气消了,脸上的笑意多了。

  “村集体四间平房,2019年、2021年两年入账租赁款1.7万元,2020年没有入账,有村集体资产流失风险。”2023年6月,县委村(社区)巡察组第四组在巡察深甽镇某村时,发现该村存在资产资源管理不善的问题,随即将该问题线索反馈给了深甽镇纪委监察办,镇纪委监察办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调查。

  “难道2020年没有出租?”“会不会当时的租赁款是交了,村干部一时忘记没给入账?”带着疑问,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葛梦婕走访了那四间平房的承租人张某芳,调取了租房合同、收款凭证等一套资料,发现四间平房被承租的13年来,只有3年租赁款收取账实相符,另有近10年租赁款未进村账。

  “为什么有10年租赁款没有收?这些租赁款用到哪里去了?”葛梦婕首先找到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竺某伟,“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葛书记,这个我不太清楚呀,我当时经营着一家企业,村里的事情很少管,像村集体租赁款收取这些细碎的事情我都是委托给文书负责,具体情况你可以问问她。”面对提问,竺某伟不假思索地说道。

  竺某伟那段时间经营企业、日常工作很少参与的情况,也在其他人那得到了验证,难道真是文书的个人行为?

  带着疑问,镇纪委监察办找到时任文书兼出纳竺某权问话,他的回答则与竺某伟截然相反,他表示竺某伟不仅知情,而且对租赁款未入账一事也是认可的。

  随后,镇纪委监察办又陆续找了多名时任村干部一一取证谈话,问题线索都指向了竺某伟。

  当镇纪委监察办把一项项“铁证”摆到竺某伟面前,眼看无法隐瞒,竺某伟如实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随着财务报销制度的不断规范,村里原来有一些支出因缺少凭证、报销手续繁琐无法在镇农经站正常报销。2008年,经时任村两委班子商量,决定从承租人张某芳所经营的小店开支,而相关费用与房屋租赁款收入直接冲抵。

  虽然那4.8万元租赁款收入并未用于违规开支,这个情况也得到了村民的印证,但对于该村私设“账外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题,时任村书记竺某伟仍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9月14日,深甽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纪委监察办同步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并向全体村民通报上述情况。

  该镇纪委监察办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从2023年4月开始,联合镇农经站对全镇20个村社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专项监督。历经7个多月的排查,全镇共梳理出合同签订时限过长、私设“账外账”等问题线索12条,截至目前,该镇纪委监察办已立案查处村干部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追回村集体资金38万元,并督促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筑牢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防线。

  (宁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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