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能抵押吗?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浏览:21653 评论:0

法律分析: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村民所享有的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村民的“身份”有一定的联系,并且是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宅基地是关系到农民最基本生活,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的大事。如果说允许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抵押,那么一旦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抵押权人就会实现抵押权,这时候会有很多问题。首先,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会发生变更,新的主体有可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抵押人连自己的宅基地都失去了,就失去了最起码的生活保证,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维持抵押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人的最基本生活,不管从法律层面、社会管理层面,还是从道德层面,都是需要考虑的,就是在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也是必须要确保被执行人有住处的。因此,我国在《民法典》中,都明确禁止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

虽然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属于村民的房屋从理论上看是可以抵押的,但在现实中却是不可能操作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以建筑物做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照前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说,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同时进行的。但是,《民法典》还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宅基地不能抵押,所以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也就失去了抵押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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