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卫生行政许可复验期届满或者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的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将对杭州金丽湖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持有的《卫生许可证》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本局将依法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8日,若有异议请在2020年9月18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杭州市萧山区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行政审批科)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风情大道3258号区公共卫生中心综合楼8楼,邮编311203,杭州市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11202。
特此公告。
附件:应当注销卫生行政许可的公共场所名单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许可 项目
许可证号
有效期止
注销原因
杭州金丽湖帝豪大酒店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萧绍路455号(3-6层)
非星级带空调宾馆
浙卫公证字[2016]第330109000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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