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浏览:141 评论:0

XX区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统筹把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界定标准 (一)工作目标。2020-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院落、组团)22个,楼栋296座,建筑面积106.7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1425户,约3.5万人。其中2020年计划改造5个,楼栋67座,建筑面积24.6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718户;

2021年计划改造8个,楼栋97座,建筑面积33.4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939户;

2022年计划改造9个,楼栋132座,建筑面积48.64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768户。以上项目将根据我区区情和财力安排,适时进行调整。

(二)界定标准。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近十年内列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以及居民自建自住为主的区域、城中村,不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居民参与。既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坚持共同缔造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改造成果共享。

(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按轻重缓急原则,“成熟一片、实施一片”,坚持“一小区一策”,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

(三)同步改造,统筹推进。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供水、供暖、供电、供气及通信管线同步改造,工程完工后原则上十年之内不允许二次破路施工。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镇(办)、社区基层组织、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镇(办)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社区、产权单位配合做好居民相关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前,引进物业管理,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

改造完成后,专业物业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政府简易物业补贴退出。

三、改造内容 老旧小区改造包括住宅建筑公共部分、住宅建筑外公共部分两部分,鼓励居民同步实施户内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升居住环境。

(一)住宅建筑外公共部分 1.基础类。拆除违法建设,供水、供热、燃气、供电线路和设施改造,弱电架空线入地及规范梳理,雨污分流,完善安防、消防设施,配备环卫设施,配备体育健身设施,整修小区道路,规划停车位,完善车行、人行交通系统,完善公共照明,绿化补建,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等。

2.完善类。规范宣传栏,补建信包箱、快递柜,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对具备条件的小区新建便民市场、便利店、公共厕所,配齐党建、社区、物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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