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征集“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标识和公益广告

日期: 栏目:乡村新稿 浏览:426 评论:0

关于征集“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标识和公益广告的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近日,新乡市在农村实施了“乡村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影响力,特面向社会征集“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标识和公益广告。现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补齐“精神短板”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新乡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决定从2018年开始,在全市实施以乡村文明建设为主要载体的“三年行动计划”。活动以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核心,以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乡风、弘扬农耕文明繁荣乡村文化为重点,以培育新时代农民、倡导新时代风尚、发展新时代文化、实现新时代发展为目标,通过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创评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形式手段,一以贯之推进,全面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农民精神风貌。

二、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有两项:一是“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 标识设计;二是“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公益广告(含平面、动漫)。

三、创作要求

总的要求是:符合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具有本土特色,体现新时代精神,贴近农村实际,紧扣活动主题,内涵丰富,形式活泼,富有创新,具有激励作用,催人向上。

具体要求是:标识设计要体现“新乡市乡村文明建设行动”元素,具有浓郁的乡村特色,色彩协调,简洁明快,容易识别,方便应用。公益广告要体现“乡村文明建设行动”元素,简洁新颖,喜闻乐见,大众化、生活化、形象化。

四、征集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征集评选结果将在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文明网、文明新乡官微公布,并通知获奖机构或本人。

3、全市范围的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4、标识和公益广告作品,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不超过2件。

5、所有应征稿件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应征方所提交的应征方案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

五、投稿方式

以个人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皆可,可采用信函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标识、公益广告平面类应征作品应采用A4纸幅面,色彩、字体不限;公益广告应征作品中动漫原则上时长不超过30秒。应征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合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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