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销售备案注销,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浏览:277 评论:0

种子销售备案注销目录

种子销售备案注销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如何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湖北远安经销商种子怎么备案

种子销售备案注销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stgw

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备案时应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1.种子经营者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2.如果开种子经营门市,经营者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凭门市产权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的规定,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

具体包括三类: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其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种子经营许可,应当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经营场所、加工仓储设施、检验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具备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核发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核发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工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并予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在有效期内变更许可证标注项目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经营许可证其满后继续从事种子经营的,种子经营者应当在期满6个月前重新申请。

需要强调的是,依据《行政许可法》,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湖北远安经销商种子怎么备案

在网上申请备案。

具体步骤为:1、输入网址进行注册、登录:“用户名”请填写营业执照名称,“密码”保存好,下年继续使用。

2、经销商备案选择“受委托代销备案”,零售商备案选择“经营不分装备案”。

3、经销商选择“添加委托代销备案”,填写信息,点击“上传文件”上传照片,完成后点击保存。

4、零售商选择“添加经营不分装备案”,填写信息,点击“上传文件”上传照片,完成后点击保存。

5、查看备案进展:输入流水号,点击查询。

评论留言

我要留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