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浏览:676 评论:0

专业回答:

视情况,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一、没有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吗没有分户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如下:1、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4、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建设用地。二、农村有户口没有宅基地的人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条件有: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三、请问农村宅基地没有房屋拆迁会被收回吗?两年之后会被收回。宅基地空白说明上面没有任何建筑物,属于闲置宅基地,而宅基地闲置超两年以上,村集体是有权回收的。一般情况下,若农村申请宅基地之后,超过2年没有动工建房,那之前的审批流程也失去了法律效力,宅基地将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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