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房子父母死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日期: 栏目:乡村振兴攻略 浏览:230 评论:0

  一、农村的房子父母死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1.农村的房子,父母死后,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2.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在农村房屋继承该怎么办

  继承首先要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公证费全国统一标准:配偶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1%;子女继承公证费为房产评估价的2%到土地部门部门不需缴纳其他税,只需缴纳工本费几十元左右。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土地证)

  3、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携带本人户口本。

  4、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

  5、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如果父母健在,本人来公证处;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6 、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区民政局出具)。

  7 、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

  8、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农村的房子来说,父母死后,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具体的规定如上。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农村的房子父母死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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