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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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金秀瑶三江乡三江村、同化村土地征用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哪家服务好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土地征收的实践过程中,还有一类土地经常出现,就是永久基本农田。那么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什么呢?如何判断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呢?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简单来说,基本农田就是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所以,基本农田对于老百姓以及全国人民来说都十分重要,基本农田也被老百姓称为“吃饭田”“保命田”,保护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哪些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下几种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第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第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第三,蔬菜生产基地;第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第五,国务院规定应当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我国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非常严格的保护制度,另外《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百八十以上,具体的比例有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的时间情况规定。

基本农田需要被严格的保护

为了能够更加严格的保护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都对于如何保护基本农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第三,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第四,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如果因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或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由国务院批准。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而且非常严格,对于基本农田的征收更是要按照十分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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